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5071

5071.左边的之所
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  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
属天的奥秘 #2474

2474.每当一个人

2474.每当一个人听见、看见某种东西,并对它产生一种情感时,对它的观念和目的就会在他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植入他的内部记忆。它留在那里,毫无缺失,即便它从他的外部记忆中被抹去。因此,内部记忆是这样,它将人从最年幼直到最年老所曾想过、说过或做过的每一个细节,甚至每一个最小细节,包括那些在他看来模糊不清的细节,都铭刻在它上面。当人进入来世时,他仍保留对这一切事物的记忆,并逐渐被带入对它们的全部回忆中。这就是他在来世被打开,并照之受审判的生命册(启示录20:12-15)。那时,他几乎不相信这一切,但这却是最真实的。对他来说一直模糊不清的所有目的,他的所有想法,和由此而来的所有言行,直至最小的点,都写在那生命册上,也就是写在内部记忆中。每当主允许时,它们就如同在大白天那样清楚地出现在天使面前。这一幕数次向我演示,大量经历也向我证明了这一点,以至于丝毫没有怀疑的余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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